最近又有一些初到教會的慕道友在問我:

我們去教會做禮拜的時候,一些長老或執事看到我們身上戴的水晶項鍊或手鍊,或是類似像骨董的手鍊等,都會要我們拿下來,說是神不喜悅我們戴那些東西在身上,因為那是偶像。請問,基督徒是都不能戴這些東西嗎?

我真的得說,這些教會的執事或長老,到底是這個進到教會想要認識耶穌的人的心比較重要?還是她/他身上、手上戴的東西比較重要?如果你們不喜歡慕道友戴天珠、水晶、玉鐲、古玉等的東西,那為什麼你們要戴鑽石項鍊、黃金戒指、寶石、名牌包做禮拜?

我們平心而論,這些所謂的「寶石」或「半寶石」,其實都是大自然中的礦物,人覺得好看,而做成飾品戴在身上的,它就是一個裝飾品,如此而已!一個水晶跟一個鑽石,並無不同,是人在訂價格,是人用錢在做區別的,不是嗎?所以,如果天珠、水晶或木石做出來的飾品是偶像,那麼請問鑽石做出來的是不是偶像?如果這個推論是正確的,那教會不就兩套標準?

我是要告訴初信者,如果你一心想認識神,想認識耶穌基督,你戴與不戴其實並無影響,因為戴了無損你對神的追求,不戴也不會讓你與神更加親近,所以答案是:無所謂!如果你心裡把這些東西當飾品,只是妝飾、點綴,那根本無關緊要,你也不必理會那些執事或長老說什麼。

 但如果,你把這些木、石做出來的裝飾品當成神明在拜,或是像台灣坊間常見的把這些個東西當成【護身符】,那麼,我就勸你不要戴了,因為當你的心把這些木頭、石頭當成護身符,當成有靈在裡面,那就真的等同於是拜偶像,一個拜偶像的人,的確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如果裝飾品會影響你對神、對基督的追求,我就會建議你不要戴,以免影響你對耶穌基督的認識,甚至不討神的喜悅!

以色列人,很多「拉比」(教師)或經學士,都很喜歡把聖經經文車縫在衣服袖口上、或是領口上,刻意要縫在顯眼讓人看見的地方,現在還是如此,不信大家有機會去看看猶太教的拉比,或是天主教的神父、教宗,東正教的牧師,都是這樣!在猶太人的歷史上,當初是神要他們把裝有經文的匣子用獸皮包起穿繩戴在額頭上,這是提醒他們,要他們記住他們曾經在神的帶領下,出埃及、過紅海,要他們記住 上帝是他們的神、他們的主,而他們反而把它變成個人炫耀、權威、地位的象徵,聖經是神默許的話沒錯,但是如果把一句話看的比 上帝本身還重要,那就大錯特錯了!這跟把木、石的裝飾品看成護身符一樣,都是犯了拜偶像的罪!

所以,現在大家知道了,身外之物若無法阻礙你對神的追求,那這些就真的只是裝飾品,戴不戴其實都無所謂!如果慕道友您可能原本是拜佛的、是拜民間神明的、或是其它我們說不出名字的神明的,如果您擔心這些會影響您對神的追求,那我會建議您不要戴,不是因為戴了就是拜偶像,而是因為您的不安會對您對基督信仰的追求有阻礙,所以就先不要戴,當神觸摸您,您也開始與神有所交通時,您就會發現,這些真的只是裝飾品,無法影響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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