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7:1-5~
這一段經文最常被引用,也常被非基督徒與基督教徒拿來說嘴,當被批評的時候,都會指著別人說:聖經說你們基督徒不能論斷!悲哀的是,這段經文都被斷章取義,【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成為獨立一段,後面變成另一段,但其實1-5節耶穌是在講同一件事情。
現在請大家把這段經文再好好讀一次,我們把這段經文回歸它正確的意思,也請大家以後不要再誤用或亂用!耶穌的意思並不是不可以論斷(指責)人,而是當你要指責人之前,要先想一下自己有沒有做過同樣的事?
我舉個例子:大家都說【吸毒不好,吸毒會傾家蕩產,會家破人亡,甚至犯罪鋃鐺入獄,最後毀了自己也毀了家人,甚至要付出許多社會成本!】我想括弧中的話大家都會認同,也會說同樣的話,但是這句話從一個不吸毒的人口中說出,跟一個毒癮患者的口中說出,大家覺得誰比較具有說服力?應該是那個從不吸毒的人比較有說服力吧!
懂了嗎?當你不吸毒,你才有資格去指責一個吸毒的人,因為你沒做,所以你可以指責做的人。可是如果你也吸毒時,你就沒有資格指責另一個吸毒的人,因為你跟他一樣,並沒有比他好,所以你沒資格。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就是說當你也犯跟你弟兄一樣的罪時,你就沒資格論斷,因為他也會論斷你:你跟我一樣,憑什麼說我?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意思就是:你自己也犯一樣的罪,搞不好比別人更嚴重,卻只看到別人犯罪,不檢討自己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意思就是,你要指責別人,可以!但是請你先確認你沒有犯你正準備指責別人的罪。當你沒有犯罪,你才有立場,你才有資格指責別人,你指責的話對犯罪的人才有果效。
所以當自己也在犯一樣的罪,卻又去指責跟你一樣的人,那就叫論斷,那就是耶穌口中【假冒為善的人】
為什麼耶穌一直強調要認罪悔改?因為只有當一個人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時,他的善良才為真,他的眼界會更真實與清楚,因為眼前沒有被梁木(罪)給擋住,他才有資格去指責人、影響人、說服人。
更重要的是,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資格承接 上帝的國,與耶穌基督一同做王,在那日臨到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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