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給我走開!」』馬太福音7:22-23
這段經節對人來說,是一句非常重的話。簡單來說,耶穌根本就不認他們,如果耶穌不認他們,那也就代表這些人完全沒有得救的機會或可能。『完全沒有得救的可能』這幾個字像不像判了死刑?就像五雷轟頂,震得雙腳發軟頭皮發麻。為什麼主耶穌要說這麼重的話,甚至斷了那些人的盼望?
這段經節對人來說,是一句非常重的話。簡單來說,耶穌根本就不認他們,如果耶穌不認他們,那也就代表這些人完全沒有得救的機會或可能。『完全沒有得救的可能』這幾個字像不像判了死刑?就像五雷轟頂,震得雙腳發軟頭皮發麻。為什麼主耶穌要說這麼重的話,甚至斷了那些人的盼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