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所傳的是正確的基督福音,從殺人犯口中說出,或從明星口中說出,其實並無差別。』
我從小就住在台中市,所以我很喜歡吃一家老牌的【民生路嘉義米糕】,味道單純卻香氣四溢,魯鴨蛋跟柴魚湯更是我從小到大的最愛。前幾年,聽說因為某些原因,老牌子鬧分家,家族裡面的人自己又出來開分店,當然名稱不一樣。我曾經回台中去吃過,雖然表面上味道其實沒有差別,但是我卻依然喜歡那家老店所給我的感覺與味道…..
乍看之下,上述我的經驗跟主題似乎沒有什麼關聯,但其實卻是相關的!為什麼這麼說?我想跟大家說的是,只要所傳的福音是正確的,是真正 神的真理,那麼從誰的口中講出來,其實沒有差別!即使今天傳福音給你的是個悔改的殺人犯,你都應該要聽。就好像只要是正統的【民生嘉義米糕】,我其實不用去管是誰在做的,因為口味不會有區別,一樣都好吃。
我之所以會提這些,是想讓大家省思一個問題,特別是一些初信的朋友:你信的,是福音的本質,還是那個傳福音的人?
近幾年來台灣的基督教界流行一個現象:藝人信主!常常可以在報章雜誌或是電視節目中聽到某某藝人成為基督徒了,然後他/她就會出現在基督教的電視頻道中,不管是唱歌、談話節目、戲劇節目中,開始【傳福音】。但是,這些所謂的藝人基督徒,信的卻都是扭曲基督信仰的成功神學、靈恩異端邪教,在電視媒體中大放厥詞,引誘人往死路走…..
我要在這裡指出的就是,很多人信的,其實並不是福音的本質,而是那個說的人。這種現象特別會在一般人認為的【明星】、【偶像】身上產生。這些人,或因為其表演的能力,或因媒體的包裝與曝光,使他們為一般人所熟知,但其目的就是為了錢。但是這些人卻會因為他們的知名度,對社會產生影響,特別是對喜歡他們的特定族群。當這些藝人對外宣稱他們信了耶穌,成了基督徒,對他們的【粉絲】來說,就容易出現【跟風】的狀況,亦即:聽說周x倫變成基督徒了,好像當基督徒也不錯!所以即使這個藝人本身並沒有說什麼,卻因為他在媒體的知名度讓他的粉絲也想當基督徒,從而盲目進了教會,因為【周x倫去教會,所以我也要去教會】。而這些莫名其妙進教會的人大多是初信者。http://www.ct.org.tw/1239691 (什麼叫做【JESUS FASHION(耶穌時尚)是最流行的信仰】?根本渾蛋!
但是這些【初信者】真的是基督徒嗎?當然不是!他們只是跟風偶像,他們拜的也是偶像,所以變成了【在教會拜偶像】的詭異現象,當那陣風過後,這些人就會紛紛在教會消失了!有人會問:那有關係嗎?他們反正過段時間就會消失了。重點不在這些人是否消失,而在這些所謂【藝人基督教徒】起了一個最壞的示範:瞎子領路!
我並不反對藝人信主,只要是真心認罪悔改,藝人也可以有很好的信仰。我反對的是,如果一個藝人真的歸信,就應該了解他們以前用名氣、外表、媒體在堆疊名氣吸引人賴以賺錢的『工具』,其實是一種迷惑人的罪,應該要放下,甚至要拋棄。而不是繼續用【基督徒】的身分包裝,繼續在撈錢,然後只是在不同的媒體上假裝敬虔。
我記得以前我曾經談過,聖經新約中,耶穌口中的【假冒為善的人】在希臘文中指的就是藝人(演員)!因為這些人擅長偽裝自己,假裝別人,扮男扮女,甚至扮演不是人的角色,耶穌指出這就是一種欺騙!因為這些人容易影響別人,因此他們應當放棄欺騙的身分,重生成為一個基督徒,這樣人才會因為他傳的是真理而信耶穌,而不是因為他是【藝人基督徒】的身分而信耶穌。
在這裡我要舉兩個人為例:前歌手楊林、殺人犯陳進興。
前歌手楊林在年輕的時候是一位相當知名的玉女紅星,只要說出楊林二字,幾乎無人不知。可是突然之間楊林卻消失在歌壇,消失演藝圈,沒人知道她去哪裡。大概是去年(2015)或前年(2014)才突然在報紙又看見她的消息,令人驚訝的是,她已經完成神學院的學業,準備成為一位傳道人。她並無回到演藝圈的打算與計畫,而是積極裝備自己,準備投入傳福音的事工。
殺人犯陳進興。轟動台灣的重大刑案~白曉燕命案主嫌之一,不但綁架勒贖,而且還撕票,逃亡過程中,還槍殺無辜的醫生,強暴殺害護士,最後甚至持槍綁架前南非駐台武官一家與警方對峙,被捕後悔改認罪,1998年11月5日,由黃明鎮牧師帶領下受洗歸主,1999年10月6日晚間,陳進興於土城看守所執行槍決,時年41歲。
一個是褪去光環的藝人,一個是悔改認罪的重刑犯,我想問:如果這兩個人都向你傳基督福音(假設陳進興還活著),你會相信誰?
正確答案是:只要他們傳的是正確的基督福音,都要相信!但是我想一般人會選擇相信楊林,而不會選擇相信陳進興。為什麼?因為你選擇相信的標準是人而非福音的本身。這樣的舉例,你看到自己的愚妄了嗎?
大家懂了嗎?我們該信的,是福音的本質。福音的本質就是真理。只要是按著聖經所出,按著 神的真理所出,我們就該認信,而不是看是誰說的再來選擇相信與否。
我以前只要想到耶穌的學生十二門徒,我就會搞不懂一件事,那就是為什麼耶穌的學生都是些普通到甚至讓我們覺得寒酸的人?比如說:彼得和他的弟兄安德烈是漁夫;使徒保羅是修帳篷的工匠;奮銳黨的西門還是個極端革命主義者;馬太則是猶太人最討厭的稅吏…,難道耶穌不能找些有社會地位,有名望的人來當門徒,這樣福音不是比較好傳?
後來我才發現,耶穌這樣的選擇充滿 神的智慧。第一,耶穌在告訴世人,無論你在世界的地位名望職業好壞與否,都有得救的機會。第二,人要信服的是真理的本身,而非傳真理的人。因為這些傳真理的門徒,沒有顯赫的背景,沒有嚇人的社會地位,就跟你我一樣,甚至還不如你我,所以當人聽到福音,就容易聚焦在福音上,而不是迷惑在傳福音的人身上。坦白說,直到那一刻,我才理解 神的偉大與無限的智慧。
所以,基督徒,特別是初信者,吸引你的是福音本身,是耶穌本身,還是跟你說福音、說耶穌的那個人?如果你是因為相信某某人而信主,那麼你的信仰是薄弱的,是不堅固的,甚至可以說你是迷失的。我會建議你先禱告,認罪悔改,並且重新歸正你的信仰,如果在這過程中,你發現你只是因為跟風而【誤入歧途】進了教會,你可以選擇離開,因為你有自由意志,這樣至少我還佩服你有清醒的勇氣;如果在這過程中,你重新發現了自己,也重新認識了耶穌,並選擇願意相信耶穌,相信福音而歸信,那我更佩服你有認錯的勇氣,同時做出最好的決定,那麼你的信仰根基將因你的勇氣而無堅不摧!
仔細想想,你信的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