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 羅馬書 12:19

我今天一直在思想這句經節。當然不是第一次看到這節經文,只是再次看到這句似乎有不一樣的感受!

我一直在思想的是~ 神為什麼不要祂的門徒為自己伸冤呢?如果受到屈辱,或是有人詆毀福音或詆毀耶穌,我想這些門徒應該會非常生氣吧!應該也會盡全力替福音辯護或是為基督辯護抱屈吧!可是為什麼耶穌不要門徒為自己伸冤?

(以下純屬個人想法) 我在想,或許主有祂的用意!

人在地上,一直是屬血氣的動物,容易犯罪、情緒化、憑感覺行事為人,其實很多時候我們根本分不清楚是非對錯,也常常會誤會別人的意思,人與人之間的摩擦更是沒斷過,常常因為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而變成見血甚至危及生命的大事。所以主如果允許人自己去伸冤報仇,那或許整個世界都會大亂,因為每個人都可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那暴戾之氣以及衝動行事必定會出現在世界各個角落。其實現在世界已經是這樣了,如果主還允許門徒如此,只怕人會失去理智,只憑血氣行事,那麼屆時將不會有人重視理性的智慧,也不會有公義與公平,基督對這個世界的救贖只怕也會蕩然無存了吧!仔細想想後果真的非常的可怕。

『寧可讓步』,不如說是給自己一個空間,一個冷靜恢復理智尋求智慧的空間,因為只要一點冷靜,一點思考,人就可以避免犯錯。這個道理,跟電梯裡或橋上掛的警語有相似的效果,【為了心愛的家人多一點思考就可以避免悲劇發生】,很多想輕生的人所欠缺的就是那一點空間與恢復理智,只要退一步,確實很多悲劇可以避免!想來, 神一句簡單的話,就是在避免人犯罪啊!

我想,不管是法院也好,法官也罷,把審判權柄交在人手中的確是一個災難(在台灣更是如此),因為人會因為很多外在因素(賄賂、政治、人情施壓、輿論)而做出不公不義的判決!但是這個權柄若是在基督手中,那就是一把絕對公平、絕對公義的秤了!所以如果真的有屈枉正直的事發生,由 神來替人伸冤應該是最合適不過了!

但最後這一句:我必報應!就真的足夠人膽戰心驚,因為沒一個人敢說,這一輩子從來沒有冤枉或累人受害,從來沒有因為自己疏忽讓別人跟著受連累的事。所以如果到時 神真的要追究起來,恐怕沒人逃得掉!所以與其相信血氣,不如相信 神會幫祂的子民處理這一切的事,不管好或壞,不必替自己貼金或伸冤,相信耶穌基督不會讓祂的子民受委屈的,這也應該是最保險的做法吧!

感謝主,基督真的是人的無價之寶,台灣人喜歡求護身符趨吉避凶,那何不來認識耶穌,認識聖經,我想智慧才會是最好的護身符,不是嗎?

2016/06/16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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