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

19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

20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

21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裏赤著身子。

22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

23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

24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

25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

26又說:耶和華─閃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

27願 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

28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創世記9:18-28

這篇網誌,我們想要來試著推論及分析上述這段經文,也就是挪亞詛咒自己未出世的孫子迦南這段經文,特別是創918-23節。筆者要特別強調,本篇是本著辯證與推理分析的精神去撰寫的假說,不一定就是事實,基督徒本來就該嚴肅地去探究事實,因為只有事實才會看到真理,也才能從中得到啟發、教導與亮光。當然事實不一定就美好,但如果筆者推論的真是事實,那或許我們都能從中得到教訓。

 

▲神的原則是不變的

首先要說明的是,神的原則永遠是不會變的。其中一個原則是:人自己犯的罪孽要自己承擔!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18:20

但也因為我們從神不變的原則來看,創925的『迦南當受咒詛』,就顯得相當的不合理。迦南是含最小的後代,為何含(父親)犯的錯卻是迦南(兒子)受咒詛?這不就破壞了上帝的原則了嗎?且另外一點令人困惑的是,創91820都特別強調【迦南的父親是含】這件事,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都各自有後代,還都不只一個兒子,為何只強調迦南?

創7:13『正當那日,挪亞和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挪亞的妻子和三個兒婦,都進入方舟。』創9:18『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從進方舟到出方舟這一年的時間,人類就只有挪亞一家8口人,聖經沒提到在這一年間有新的人口增加,所以可以確認,閃、含、雅弗的後代都是在大洪水之後出生的,所以這裏特別提到迦南就特別不合理,尤其是迦南上面還有三個哥哥:古實、埃及、弗(106),可見一定有特殊的含意,才會特別意有所指。

 

▲整理

先讓我們做創918-28出現的問題小整理:

■含到底對挪亞做了什麼事?

■含做錯事為何是迦南受咒詛?

■【含是迦南父親】為何要強調2次?

■含為何要告訴自己的兄弟他對父親做的事(922)

■挪亞喝醉酒為何要赤身?

 

▲律法的規範與刑罰

我們要先來分析含做了什麼?只是看見挪亞在自己的帳篷喝醉不穿衣服,兒子就要被詛咒?單就字面上來看,挪亞如果不是腦子燒壞,就是根本醉酒還沒醒。所以肯定是非常嚴重的事,才會致使後代受到咒詛。提醒大家,猶太人的習俗,非常重視長輩的祝福與咒詛,因為他們認為長輩或即將過世長者的祝福是真的會實現,當然咒詛也是。

我們據此推論,含做的必定是對父親羞辱性極強的事情,否則不會招致如此大的咒詛。

我們先來看對猶太人來說最嚴重的道德律法規定:

『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利未記18:7-8

這裡說的很隱諱,無非就是在表示律法上不允許違犯人倫上的罪行,也就是逆倫。經文會寫『露下體』,是因為古代中東人都是穿長袍子,裡面通常都不穿,或最多穿個裡衣,所以露下體簡單來說就是去掀人家的袍子,這是極度不尊重與冒犯的行為,所以用這個來隱喻一件事:亂倫或逆倫!犯了這種事會遭到律法上何種刑罰?

『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20:11

我們可以看到犯了這條罪就是死刑。不管是與繼母行淫或是母親都一樣是死罪。這是非常嚴厲的刑罰,因為羞辱母親或繼母,等同於羞辱父親,因為夫妻為一體。(古代男人都不只一個妻子)

我們再來看聖經中相關律法的規定: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申命記22:3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申命記27:20

所以我們可以看見,聖經在這裡的用詞、語法都是一致的。就是神的原則不會改變。我們也可以看到猶太人對於【男女性行為】多半都會用:露下體、赤身、掀開衣襟來隱晦表達。

 

▲含究竟做了什麼?

921或可解釋為:挪亞喝醉酒在自己帳篷脫光衣服想跟妻子發生性行為。但如果這樣解釋創922-23就顯然不合理了。父母在自己房間行房,含看到跑去告訴閃、雅弗,然後閃、雅弗拿了長袍,背對著遮蓋挪亞顯然這樣解釋有違和感。

而且問題是:為何含當時會在挪亞帳篷裡看見挪亞赤身?這裡不能用【含與父親發生性行為】來解釋,因為聖經對於男人同性之間的性行為不會用露下體、赤身、掀衣襟等詞來表示,而是用【與男人苟合】來形容。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18:22

所以我們可以大膽推論【含看見父親的赤身】極有可能指的是:

【含與自己的母親亂倫,而迦南正是亂倫性行為生下的私生子。】

如果這個推論成立,才能解釋為何含犯罪,卻是迦南受咒詛。因為迦南是亂倫的私生子。而這也可以解釋閃、雅弗的後續用挽回父親尊嚴的行為,拿長袍背對著遮蓋父親的赤身,實際上是在遮蓋母親的赤身。也才有挪亞酒醒後對閃、雅弗的祝福與對迦南的咒詛。

至於為何含做這種事?既然做了還要告訴自己弟兄?應該是為了搶奪家族中長子的地位,不過這裡純屬假設,因為中東地區本來就重視長子繼承,也有長子繼承的傳統。聖經也有記載雅各為了長子名份,先用紅湯騙取長子以掃,再用野味騙取父親以撒的祝福的故事。其實閃就是黃種人的祖先(包含以色列人),亞洲人不也有長子繼承的傳統嗎?所以這樣的假設應屬合理。

至於為何挪亞會馬上就知道尚未出世的迦南,甚至立刻知道是男生,這其實很簡單。創世記列為摩西五經中的一卷書,也就是說這卷書是上帝曉諭,由摩西寫的,由於寫的是過去的歷史,自然會知道以前發生的人名與性別。

 

▲結語

這樣的推論,其實也不是只有筆者做這個推論,基督教界也有學者做類似的推論,只是一般都沒有發表而已。但我覺得現代的基督徒不需要隱晦,而是應該追求真實。我說過,聖經本來就是一部【好壞並陳】的經典,只有用心去研讀的人才能了解真理,才能從中得到亮光。挪亞的時代還沒有以色列民族,那個時期沒有法律,沒有規定,上帝或許是曉諭摩西讓以色列人知道這樣的事情是上帝所不喜悅的,也是不允許的,所以才會有後續的利未記、申命記制定律法的嚴格規定。當然我們或可從這件事情一窺大洪水前的世界是有多麼墮落與混亂,提醒這世代的人罪的可怕,與上帝救恩的可貴。

閃 雅弗遮蓋挪亞.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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