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解聖經與不信聖經,同樣都錯失神的真理。聖經的功能並非傳遞新的真理或指示「未知之事」,乃是在照明已啟示在經文裡的。神學家用來講解聖經的科學就叫「釋經學」,是一切神學的構成關鍵。

五旬宗和靈恩派傾向以非常薄弱的釋經學原則作為他們大部分教導的基礎。

戈登.費依Jordon.D.Fee(加拿大靈恩派神學家,受命擔任神召會牧師)說:

「五旬宗對聖經的態度,常是將科學性的註解和縝密思考的釋經學置之不顧,其實釋經學一直都不是五旬宗的主軸。聖經是神的道且應被遵守,但他們卻不用科學性的釋經學,反倒發展出一種實用釋經學只遵守那些按字面解釋的部分,其他則全部靈意化、寓言化或靈修化,一般而言,五旬宗信徒將經驗置於他們的釋經學之上。就某種程度而言,五旬宗信徒傾向於註釋他的經驗。」

就是這樣的態度,讓靈恩派對神的話語漫不經心,有些人為了尋求「耶和華的言語」而大玩聖經輪盤遊戲。他們隨意打開聖經某一頁,然後搜尋某句似乎可用在他們所面對的試煉或需要的經文,一找到就說:「神賜給我一節經文」。

例:某人面臨重大決定,亟欲尋求指引,他閉上眼睛,隨意打開聖經。第一次翻到馬太福音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他想這節經文幫不了他,於是決定再試一次。第二次翻到路加福音1037「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他不放棄又試了一次,這次翻到約翰福音1327耶穌的話:「你所做的,快做吧!」。

這當然是一個笑話。但它卻點出一個重點:從聖經的歷史、文法和邏輯脈絡以外去尋找意義,不但不明智,甚至有潛在的危險。釋經學的任務就是按照經文脈絡把經文的意思汲取出來,而不是把個人先入為主的觀念讀進去。

誤解聖經並不比不信聖經高明。聖經從沒那麼說卻刻意曲解,終將導致紛爭、錯謬、異端和叛教。

當代福音派處理聖經的解釋其實同樣漫不經心。或許我們曾經參加過一種查經班,每個人輪流分享對同一節經文的感想,查到最後,你所得到的結論就是大家普遍的無知,因為這些感想有可能都是錯的。

 

※附註:查經應避免的三個錯誤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後215

◎切莫為了強調某個重點而犧牲正確的解釋

對牧師和教師來說,很容易為了獲得聽者的迴響,而將與經文無關的意義硬塞進來。但是把一段經文的正確教訓置於一旁,憑空造一段好聽的信息,怎麼說都是不對的。

◎避免膚淺的解經

正確的查經是很辛苦的,要在神的話語中分辨祂要對我們說什麼,絕不能用隨意翻、隨意指的方式,而且了解聖經更不能憑個人觀點。

用心和正確理解神的道需要殷勤不懈。神雖沒有隱藏祂的真理,但聖經也不是隨意翻閱便知其義的。有時經文的真正意義要按當時的文化去理解,有時則需要看原文本去看細微的差別,這就是為何我們無法接受雜亂無章、隨心所欲的解經方式。提前517說,要給在教會裡「勞苦傳道教導人的」「加倍的敬奉」,神把教師賜給教會的原因是,了解祂的道並正確地指教百姓,這件事需要肯委身,有恆心,能吃苦的人,才能回應這個呼召。

藍姆(Bernard Ramm)浸信會神學家,福音派傳教士說:

「不查閱註釋,不靠任何人的幫忙,不學習任何敬虔的學問,直接讀聖經,看它說什麼,這樣是智慧嗎?我們認為不是。」

號稱不看人所寫的書而直接看經文本身,聽來敬虔又屬靈,其實是隱藏的自負。

此一聲稱是把聖靈的默示和聖靈的光照混為一談,而此混淆自古即有。聖靈的功用並非傳遞新的真理或指示未知之事,乃是在照明已啟示在經文裡的。不尊重那些付出多年努力,在查考聖經與解釋聖經上富有恩賜的神學家與註釋者,似乎正是靈恩派的特色。靈恩派有太多人站上講台之前幾乎沒有準備,卻一開口就說:神正在說,而通常是神根本沒有那樣說,許多人是邊說邊發明自己的神學。

切勿靈意化或寓言化,除非經文本身這麼說。靈恩派有些人把聖經當寓言故事,用來教導他們想教給人的觀點。

要以正確的方式解釋聖經,我們有耶穌親自作的最佳示範。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復活的耶穌與兩位門徒同行,祂教導他們:「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2427)

這裡「講解」的希臘文為hermeneuo,即英文「釋經學」的字源,意思是耶穌教導聖經是用釋經學有條有理的解釋,祂是按正意解經的教師典範。

 

▲按正意解經的五大原則

1.字義原則。聖經要自然的讀,意思是要從日常用法去理解聖經字句。神用人類的語言將祂的道傳給我們,必定會用最明顯而簡單的方式來傳達祂的意思。當然有些末世論的經文,如:撒迦利亞書、但以理書、以賽亞書或啟示錄,都含有明顯的比喻和象徵,查考時必須仔細看它們所傳達的字面真理。不過,那種象徵語法並非聖經常態。聖經並不難懂,只是有些人把它搞成難解字謎。

2.歷史原則。欲了解一段經文的意思,其中一個重要步驟,是對經文寫作當時的文化、地理和政治背景略作了解。

例如:彼得的一個勸勉: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彼前113)如果我們明白新約時代的士兵都是穿著長飄飄的束腰外衣,所以必須繫腰帶,打仗時才不會被自己的衣服絆倒。所以彼得的意思很清楚了:要為爭戰做好心理準備,要修整任何會阻礙或拖延你們行動的事。

3.文法原則。一段經文的意思是什麼,關鍵往往在語意結構上。但因現今聖經的版本根據不同的國家及不同的語言、文字結構,都會有所不同,因此基督徒可參考原文本聖經,或是相關的註釋書籍,就可以找到原來的意思。

4.綜合原則。改革宗有一說法:「以經解經」,意思就是碰到晦澀難懂的經文,要從意思比較清楚的經文去理解。綜合原則就是把經文和經文放在一起,從而得出清楚一致的意思。如果我們主張某一節經文的解釋是這樣,但這解釋卻和另一節經文不符,那麼必有一個解釋不正確,甚至可能兩個解釋都是錯的。而且意義明顯的經文應該用來解釋較晦澀難懂的經文,不應該單靠一節難懂或含義不清的經文來強解。因為聖靈決不會自相矛盾。

5.實用原則。最後我們一定要問:這一切與我有何關係?

以上解經五原則雖然很重要,但如果沒有聖靈的光照還是沒有用的。保羅在林前212寫到:「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惟有聖靈能將屬靈的真理顯明給我們看。有了神的靈才有光照,才能真正瞭解聖經寫的是什麼,基督徒永遠都有聖經作者在身旁,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能幫助我們了解神的道。

然而聖靈的光照不能取代有意義的研讀查考,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基督徒應牢記一點,是神親口要求我們要殷勤查考的(提後316)。當我們仔細而深入地探索聖經時,聖靈就會用我們採用的工具來光照我們。

所以完全不倚靠聖靈卻想了解聖經,是冒昧而傲慢的;但若離了聖經卻期待聖靈的教導,那就是次等的盲信了。基督徒應慎防對約翰壹書227的誤解: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這段經文並未允准任何人自行理解聖經,它是向我們保證,我們可以分辨什麼是基督福音的真理,什麼是異端。(約壹222)

許多靈恩派信徒用上述經文作為他們欠缺查考和學習的理由,但那是誤用。他們雖是真誠的信徒,卻誤解聖經,因為他們只單單打開聖經「讓聖靈告訴他們經文在說什麼」,靈恩運動正是這種錯謬的溫床。

 

▲靈恩派常誤解的四段經文

1.馬太福音1222-31(法利賽人刻意汙衊耶穌靠別西卜趕鬼)

靈恩派信徒認為,質疑說方言或靈恩運動的人,都等同當年批評耶穌,說耶穌的工作是出自撒旦的法利賽人。甚至暗示批評靈恩運動差不多和褻瀆聖靈一樣危險,但這完全是誤用經文。如果我們用歷史原則來看,這是法利賽人刻意的汙衊,因為當時耶穌已經公開服事兩年多,向全以色列證明祂是神,法利賽人也知道,卻為了權力和金錢反對耶穌,刻意抹黑耶穌的工作。

也許有人會反對耶穌的人性~祂的外貌,祂說話的方式或祂的行動作為,但若將祂靠聖靈所行,以證明基督神性的神蹟奇事當作是靠撒旦做的,那這個人就是自絕基督,陷於絕望之境而無任何得救的可能。

所以耶穌在馬太福音1231說的,是在指質疑方言或靈恩運動就是犯了褻瀆聖靈的罪嗎?無論從上下文或歷史背景來看都不支持這個觀點。干犯聖靈的罪可以應用到拒絕聖靈的人,但絕不能引用到挑戰靈恩派教導的人身上。

2.希伯來書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靈恩信徒對此經文可說是倒背如流,他們說:如果(耶穌)在昨日受洗時有說方言的印證,那麼祂肯定在今日也做同樣的事,明天更會持續下去。

他們所謂【昨日發生的事】,指耶穌在地上服事時和使徒時代發生的事,現在也會發生。到現在還有啟示發生,還有說方言(靈語),醫治仍持續,神蹟依然發生。

這就是靈恩派對此經文的解釋。許多靈恩教會會將此經文以粗體大字刻在會堂前方。

但這裡說的,是基督的本質。而且若是從歷史角度來看,靈恩派的解釋就會出問題:首先,為什麼「昨日」只回溯到耶穌在地上服事的時候?舊約時代呢?雖然耶穌未以肉身在地上,卻以「耶和華使者」出現(161-13;出32-4;士612141321-22)。耶穌在形態上並非所有時期都「不改變」,也沒有同一件事一直發生,且在使徒行傳2章前,方言並不是耶穌服事的一部份。

至於「永遠」,屬靈恩賜沒有一項是永遠的。林前138-10已經說得很清楚,先知講道、方言和知識的言語都不會存到永遠。所以在健全的解經原則下,靈恩派對希伯來138的解釋是無法成立的。

靈恩派將原本沒有的意思強加在經文上,是為了證明他們的主張~說方言(靈語)、行神蹟和醫治的事至今仍在發生,這是完全錯誤的。

3.馬可福音1617-18「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靈恩派信徒說:今天因著信靠耶穌的名,邪靈被趕出去,許多人從黑暗權勢下被拯救出來,進入神的國度。哪裡有憑信心傳講福音,哪裡就有靠聖靈恩膏與大能所行的神蹟奇事。

這個宣告明顯避重就輕,手拿蛇呢?喝毒物呢?靈恩派信徒刻意輕描淡寫,甚至不提,若有人質疑就用「意外」來帶過,意思是在使徒行傳中,保羅當時是意外手拿蛇,所以神救他(283-5)。毒物的部分,他們也用意外來解釋,意思是人不應該為了證明自己喝了不會怎樣而去喝毒物,但若意外喝了毒物也必不受害。

馬可福音1617-18根本沒提到「意外」的,此段經文提及的其他神蹟奇事和意外一點關係也沒有。所以把意外放進經文中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這段經文提到的五個應許:神蹟奇事;說新方言;趕鬼;手拿蛇和喝毒物以及醫治病人。我們必須了解的是,這五個應許通用於所有的基督徒嗎?顯然不是!這些應許並未完全實現在歷世歷代每一位基督徒身上。應用歷史和綜合原則,我們看到這些神蹟奇事對一特定群體為真~~使徒。沒錯,使徒們確實做了這些事,在使徒行傳許多處都可以看到,除了喝毒物以外,都可以從使徒時代的經文記載中看到,但在那以後就沒有了,所以斷定這些奇事應為今日信徒常態就不對了。(林後1212;來22-4)

4.彼得前書224靈恩派常用這段經文來支持他們對於醫病恩賜的關注與強調。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如果我們從文法原則上來看,這裡的醫治並沒有提到身體的醫治,上下文亦未提及。基督死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而非我們身體的疾病。彼得前書224說我們要在義上活,而不是在身體健康上。

另一個文法測試是,這節經文說:「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過去式回溯到了十字架,因著十字架,全人類悖逆犯罪的靈都得了醫治。這裡並沒有說:因他受的鞭傷,你們身體的疾病將持續獲得醫治。

羅馬書823說:「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這節經文告訴我們,我們活著的時候,身體仍受到始祖墮落的影響,仍然會患病、受痛苦,但聖靈幫助我們克服軟弱和疾病,只是沒有保證我們此生必能脫離疾病之苦。

馬太福音817:『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這裡暗指一個事實,就是從某一方面來講,基督因著祂內心的憐憫而擔當了我們的疾病。雖然基督並未罹患我們的疾病,但對於我們在病中的痛苦能感同身受。終極來說,當救贖大工告成,我們的身體得榮耀,到那時我們一切疾病都將獲得醫治。

所以,在救贖中確實有醫治,但惟有在天上永恆的榮耀中才會完全實現。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4

聖經翻譯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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