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就想寫關於基督徒的文章,只是一直沒有時間,為什麼要寫一個『名詞』呢?因為我發現,大家對這三個字的認識有越來越多的誤差,所以盼望藉這篇文,提醒基督徒,也提醒自己,更提醒其他人,要用正確的眼光來看待基督徒!

好~【基督徒】,這三個字看來沒什麼稀奇,教會的人習以為常,或許是看多了,基督徒實在引不起教會的興趣,為什麼?因為教會裡都是基督徒啊!OK,那外面所謂的非基督徒又是怎樣來看待基督徒呢?我最近問過好幾個非基督徒的朋友,請教他們【基督徒】這三個字在他們心中的印象,坦白說,我覺得還蠻刻板的。他們印象中的基督徒是:

1. 好人

2. 有社會地位的人

3. 富有的人

4. 很會唱歌或很愛唱歌

5. 車屁股有貼一條魚

6. 開口閉口阿們

7. 五顆鑽石(唉~邪教看太多了)

8. 拜耶穌的(似乎有點說到重點)

9. 不能拿香拜祖先

10. 很多是原住民

如果要繼續列下去可能沒完沒了,所以我把最多人回答的答案列出即可。這幾乎是ㄧ般人對基督徒的刻板印象,不過筆者並不想逐條討論他們已經說過的,而我想說說他們沒提的,那就是正確的『基督徒』觀。

好,回到主題,什麼是基督徒?簡單來說,基督徒就是『基督的門徒』,再簡單一點說,就是:耶穌基督的學生!如何成為基督的學生?就是信耶穌基督並受洗歸入基督的死,重生成為一個新的人!用大白話來說,就是:『相信耶穌,相信聖經,承認自己的罪並悔改,並受洗成為新的人,這樣的人就是基督的學生,就是基督徒』

如果以此定義來看上述的那10點刻板印象,您就會發現,那10點說的都不一定是基督徒,因為沒有人提到認罪、悔改、受洗、重生。所以我說大家對於基督徒的認知真的非常錯謬。上個月發生震驚駭人的教練殺死女學生並分屍的案子,有網友查出來說兇手是基督徒,很多人都很震驚......,我想說,就算是一個已經受洗的基督徒,依然會犯罪,依然會犯下讓社會不安的事件,為什麼?因為基督徒不管怎麼說終歸是人,是血肉之軀,是塵土作出來的,尤其又活在這個魔鬼掌權的地上,一不小心就會走錯路,所以,基督徒並非大家所想的那樣清高!

如果從聖經的角度來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何能期望受洗過就永遠不再犯罪?神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基督的門徒要認罪、悔改、受洗、重生。並非受洗後就不會犯罪,而是受洗後,要時時提醒自己不要犯罪,因為神賦予基督徒不同的身分:天國子民的身分。既然是天國子民,就要敬畏神、愛神,遵循聖經的教訓,因為聖經就是神的話,並盡力將聖經的話傳出去,讓更多人有機會也成為天國的子民。要如何做到這些?要常常讀聖經,要常常為他人禱告,在工作上要盡心盡力,在行為上要遵循聖經的教導...看到嗎?我沒寫【常常上教會】或【常常在教會服事】,因為上教會如果沒有悔改的心不如不去,如果只想爭名奪利不如不要服事。所以教會不是你漂白的地方,而是讓你重新與神立約的地方,讓你認罪悔改的地方。如果你常常在神面前禱告、認罪、重新出發,勤讀神的話,說實在的,去不去教會其實並不是頂重要。

車屁股貼條魚不會讓人變成基督徒,富有的人也不見得是基督徒,很會唱歌可能是歌星而非基督徒,有社會地位的人不見得是基督徒,好人當然不一定是基督徒,拜耶穌卻不悔改,那等於沒拜....我想說的是,基督徒跟你我一樣,都是人,也會犯錯,甚至會犯罪,不需要把基督徒看的那麼清高,其實並沒有。我常說,基督徒是在學習當一個好人的壞人,基督徒非聖人,跟大家一樣,有自己的罪要對付。唯一與一般人不同的是,基督徒知道自己有罪,知道基督因為人的罪而死在十架上,知道自己受洗有別於一般人,因此雖然還是會犯罪,但會時時警惕自己不要犯罪,因為犯罪會讓神傷心。

好,你會問我,那像剛剛那個殺人分屍的例子,那個兇手是基督徒嗎?我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一個會把持不住自己,性侵殺人還分屍的人,不會是基督徒,因為他早把基督的教導拋在腦後,甚至已經犯了殺人大罪,卻還不知悔改卻只想毀屍滅跡,這種假基督徒,就等著面對審判吧!不知道自己有罪而犯罪或許還情有可原,知道自己有罪竟還刻意犯罪,那就罪無可赦!

各位朋友,這樣的解釋是否清楚呢?請摘下您對基督徒是【好人】的有色眼鏡好嗎?基督徒跟你我一樣,不須特別崇拜或羨慕,相反的因為在教會待久了,看過更多爭權奪利、沽名釣譽的事反而讓人覺得傷心與噁心。想成為基督徒,可以!請先面對自己生來有罪的事實,並悔改,學習禱告與勤讀神的話(聖經),最後將自己的罪因為受洗歸入耶穌的死而重生成為新造的人。當您持續努力跟隨基督時,您的內心會有平安與喜樂,不管外面環境如何艱難,您會發現,有神萬事足,這樣,您就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了!

 

PS.一個第三代的基督徒

Cross-at-Dus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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