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安,讀到利未記,我們一定會讀到17:10-11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另外在申命記12:23-25也說到: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作生命)與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
這裡就帶出一個大哉問: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吃血?其實在世界各國的風俗中,一直都有吃血的風俗,唯獨以色列的律法中嚴厲禁止以色列人吃血,甚至連帶血的肉都在禁止之列,基督信仰的根是連結於以色列,那現代的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吃血呢?因為看起來並非所謂的『血不衛生』的問題,人吃血也不會有生病的疑慮,那到底基督徒可不可以吃血?
要解釋這個問題,我們要首先來看舊約時期,上帝禁止以色列人吃血的原因:
1.生命在血中,意謂血代表生命。血是生命,且是上帝的贖罪祭中極其重要的角色~為人贖罪!因此血具有特殊的神聖性。上帝禁止祂的百姓吃血,是在強調生命的神聖不可侵犯性,以及生命在上帝面前的尊貴。
2.神聖與潔淨的教導。食用血被視為不潔淨的行為,這裡有分別為聖的觀念。上帝不允許祂的百姓去沾染生活及屬靈上不潔淨的行為,因此吃血被視為是一種汙染生命的行為。既然已蒙揀選是分別為聖的子民,生活的方向就當以上帝為中心,不吃血是幫助我們認識神的聖潔。
3.對暴力和野蠻行為的限制。異教文化中存在飲血和吃生肉的風俗,且這種風俗常與拜偶像、巫術和其他暴力行為有關。所以上帝為避免以色列人仿效周邊民族的野蠻風俗,所以禁止吃血。
4.血象徵贖罪和與神和解。動物的血被視為替代性的生命,代替人類受罰,因此血是上帝神聖的工具,專門用於獻祭和贖罪。因此吃血代表無視上帝的命令,也是屬靈上的墮落。
5.不吃血是順服與敬畏上帝的表現。上帝設此禁令是在考驗人對上帝的順服與敬畏,吃血或帶血的肉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但卻是對上帝權威的挑戰與直接違背,這也表明人在遇到試探時,常常會放鬆對上帝的敬畏。
這些是舊約中上帝禁止百姓吃血的主要原因。但現代的基督徒是新約時代,已經得到耶穌救贖赦罪之恩,那我們還要守舊約中的摩西律法嗎?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神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使徒行傳15:19-20、29
這一段是第一次耶路撒冷會議針對外邦信徒是否要守摩西律法所做成的決議。也就是說,新約時代不強求外邦信徒守摩西律法,但最起碼要做到以下4件事,我具體說明一下:
*『偶像的污穢』指被偶像污染的東西,就是祭拜過偶像的食物
*『姦淫』指與娼妓發生關係,也包括婚姻外一切不正當的性行為。按照當時希臘人的風俗習慣,拜偶像常與姦淫連在一起,所以有所謂的『廟妓』存在。
*『勒死的牲畜』因有血積存在其體內,人食其肉就也等於吃了血
*『血』在這裏是指已經與肉分離的血
所以這裡已經很清楚說明,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也不可吃血!如果連這四點都做不到,那就不配做一個基督徒。
相信這樣說明,大家應該就會很清楚了~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