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自己是個基督徒,而且還是個第三代的基督徒,所以我常常會被問: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戴水晶、戴蜜蠟、琥珀、古玉或其他礦石或半寶石?
雖然我已經回答到連我自己都覺得很煩,不過既然有人問,代表還是有很多人有疑惑,所以我還是再解答一次吧!
這個問題對於基督徒是相對性的!分兩個部分:
一、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你只是單純想戴礦石或喜歡礦石,我的答案是~當然可以!不管是什麼礦石,水晶、蜜蠟、琥珀、半寶石、古玉,基督徒都可以拿起來把玩,這無損你基督徒的身分或是違背基督的信仰原則,耶穌來是讓人得到生命的自由,礦石不能綑綁你,所以欣賞、把玩神的創造,沒什麼不可以!
我想很多基督徒,甚至是教會都誤會了,神不要基督徒做的是:拜偶像!簡單來說,就是把神的創造,例如草木、礦石、動物、自然現象當成神明在拜,在尊崇,因為創造這一切的是神,包含我們的生命也是神所造,所以人不去尊崇真神,反而在尊崇受造物,這對神而言就是褻瀆,就是悖逆。所以單純玩礦石不可能會有任何問題,除非...你去拜那個礦石!
舉個例子:一塊松香琥珀蜜蠟vs一塊雕刻『關公』的松香琥珀蜜蠟。前者沒問題可以把玩,戴身上都沒問題;但後者不行,因為你不是在玩蜜蠟,而是在拜『關公』這個偶像。這樣清楚嗎?😤😤
二、如果你是在意他人的眼光,那就不要戴!說明一下~有很多基督徒,特別是台灣的基督徒受到很多無端的困擾。因為當自己喜歡礦石時,教會的人,特別是長老、執事,有時甚至是牧師、會友都會特別投以異樣的眼光,甚至會直接過來要求你取下,這時你就會很不懂,為何我戴個瑪瑙、水晶教會叫我取下,而那些長老、執事、會友身上戴鑽石項鍊、黃金戒指就不用取下?是我戴的比較便宜所以我賤?還是我真的褻瀆神?😱
對於這種狀況,我建議基督徒不必太在意,因為那是他們自己腦子有問題,還停留在石器時代,會有這種問題出現,多半是因為這些所謂基督徒,根本不讀聖經,或讀一半不求甚解,所以我說他們腦子沒跟上神的真理,信仰停留在石器時代(可能還在鑽木取火😄),如果你是為了教會和諧而取下那就算了,但不用覺得是褻瀆神,如果戴個礦物就褻瀆神,那神沒事造這些礦物來褻瀆祂自己?當然,如果今天戴個礦石已經造成你生活上的困擾,那你自己取下也是正常的,不過要記住,那不是因為你褻瀆神而取下的,而是你戴了不舒服而取下的,換言之,是你自己的決定,跟神跟信仰都無關。😂
 
但是有一種特例,就是當你想要帶朋友或某個人信耶穌時,為了避免他/她誤會,你就先不要戴。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台灣絕大部分的非基督徒,都會把戴礦物跟拜神明畫上等號,例如:看到圓珠就說佛珠,連看到礦物自然的形狀都會跟神明聯想在一起。那也是因為台灣乃至於世界的異教,大多都會把天然礦物跟他們的異教做連結(例如:佛教七寶),時間一久就會讓人產生錯誤連結,把天然礦物當成某個宗教的象徵或護身符。新約聖經中以弗所城居民甚至拜一顆隕石,說它是多乳神象徵豐饒。所以當你的朋友還沒真正認識神,也沒讀聖經,也沒受洗,只是想了解基督信仰時(就是個基督信仰門外漢的意思),看到你手上戴著【佛珠】,您可以揣摩一下他/她的心裡會有多奇怪與困惑了!這種疑惑不一定會說出來讓你知道,但卻足以摧毀掉想認識神的動機使他跌倒,所以我會建議遇到這種情況,您可以暫時別戴!
這樣的答案其實不是我發明的,新約羅馬書14:1-23
【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 神已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 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 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你這個人,為甚麼論斷弟兄呢?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你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通篇是在說飲食的原則,但這就是聖經的原則,如果我做的事會使弟兄跌倒,我就不做。但對於我生命已被基督拯救,這所有的東西對我並不會不潔淨,只要我不要故意去褻瀆神、褻瀆聖靈!希望這篇文有解答到弟兄姊妹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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