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寫網誌了,今天跟大家聊聊安息日~~
安息日?不就主日嗎?不就是禮拜天嗎?有什麼好聊的?呵呵~~各位觀眾,如果你是基督徒,你確定你守的是聖經的安息日嗎?如果你不是基督徒,當然你也可以了解為何一周有七天,而不是五天或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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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聖經的主題就是耶穌。舊約是在預表耶穌,而新約是在印證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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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承受產業若是出於律法,就不再是出於應許;但 上帝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這樣說來,為甚麼要有律法呢?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才結束,是藉著天使經中保之手而設立的。」加拉太書3:18-19
亞伯拉罕是憑著信心而承受產業,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他也被稱為信心之父!在那個時代沒有律法,或者說,神並沒有頒下律法,因此個人都照自己的意思在生活,但是罪卻是從該隱打死他的兄弟亞伯開始就進入了世界,所以說,人一直在罪中生活但是卻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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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昨天有人問,非基督徒可以傳基督福音嗎?
這是一個好玩的問題。基本上,嘴長在你身上,你要說什麼我其實限制不了你,問題在於你對基督信仰沒有正確認知,甚至不是一個基督徒,你傳的是基督的福音,還是信口開河的鬼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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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給我走開!」』馬太福音7:22-23
這段經節對人來說,是一句非常重的話。簡單來說,耶穌根本就不認他們,如果耶穌不認他們,那也就代表這些人完全沒有得救的機會或可能。『完全沒有得救的可能』這幾個字像不像判了死刑?就像五雷轟頂,震得雙腳發軟頭皮發麻。為什麼主耶穌要說這麼重的話,甚至斷了那些人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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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很高興和一個好朋友分享一個觀念~聚會(禮拜)目的。
我想很多不管是第幾代基督徒,絕大部分的基督徒都有一個習慣:禮拜天去教會做禮拜!但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你每個禮拜天不趁休假好好在家休息,或是帶著全家享受難得的家庭時光,反而是在教會聚會,甚至有些人一整天都在教會累得要死,美其名叫服事,但是你真的認真想過你去教會的目的是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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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一篇我好像應該早一點寫喔!這篇文章主要是要說明台灣的基督教會普遍存在的亂象,並不會針對某一個教會或是哪一個宗派,但是如果是針對異端如成功神學或是摩門教或是靈恩派,您放心,我絕對會現場點名抨擊。
從馬雅各醫師1865年從府城將基督信仰帶進台灣到今年,已經是150年整,而台灣的基督信仰人口到現在不但沒有絲毫的長進(3%),反而多了更多光怪陸離的現象。雖然歷史是我的專長,但本文僅針對目前的基督教界亂象來討論及說明,如需歷史佐證會在另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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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有古卷在此有: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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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馬太福音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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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要談的觀念會比較淺顯一點!在台灣,很多基督徒常常將傳福音視為畏途,而且多數的理由是:要怎麼傳福音才能讓對方聽進去?我想,針對這個最主要的問題,我有必要重新再詳細跟大家說一次!
首先,你必須先清楚為何要傳福音?基督耶穌復活升天之際,要求祂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信而得救,不信被定罪。其實這句簡單的話,已經很清楚的說明傳福音的主要目的了! 傳福音的目的有兩個:【讓信的人得救,讓不信的人被定罪!】就這麼簡單!所以,傳福音是基督賦予基督徒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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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閱讀以下的聖經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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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世界上沒有一本宗教的經書,會要你對經文的內容抱持理性思考並研究,而且如果你不仔細研究與查驗而隨便亂引用,就有可能出錯。
可是聖經就是這樣一本偉大的書,它是 神所默示的話,但是它卻是一本需要仔細思考查驗的書,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你沒有先理解到自己的罪,沒有理解到自己應該認罪悔改,光想用人傲慢的【人本主義】去理解,不是發覺晦澀難懂,就是錯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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