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6-20

 

這段經節就是基督徒熟知的『大使命』,也就是耶穌在升天時交代給11個使徒的,現在也成為每一個基督徒的使命。這也就是為什麼基督徒都要傳福音在真理上的根據。

只不過,我今天要談的並不是大使命這件事,而是基督的復活。耶穌在說這句話的時間點,是在復活後要升天與父同在的時刻,也就是說當時的耶穌已經經歷過十字架的苦刑,經歷死亡並勝過死亡,於三天後復活。據聖經記載(約翰20章、路加24章)耶穌復活後甚至與門徒在一起生活了一陣子才升天…

我要說的是,如果今天我們用一般人的邏輯來辯證,耶穌似乎除了知道自己必須經歷十字架的苦刑之外,似乎耶穌也很確定自己必然會復活!而這種確定並非自我感覺良好,而是一種信心與把握,如果仔細思考聖經經文,在這一點上來說就相當不可思議。

從一般人的認知上來說,每個人都知道,生命終有結束的時候,所以一般人會留下遺言,立下遺囑,這個動作就是避免留下遺憾。為何會留下遺憾?因為擔心一旦離世就沒有辦法交代重要的事情給親愛的家人或愛人,而這其實也是對死亡的恐懼與未知。這個在一般人的邏輯上是很正常的。

但是我們回到最前面的經文,如果耶穌說自己會復活只是吹哨子壯膽,或是在門徒前要吹牛,按照正常的邏輯,大使命這段經文,耶穌就應該會在上十字架的苦刑之前說或交代給使徒,如果耶穌只是一個一般人,或其他人說的只是個先知,那耶穌應該知道此去絕對活不了,不趕緊把自己要辦的事或交代的事說清楚,恐怕以後就沒機會說了,而基督信仰也會在耶穌死去之後就正式終結。

會這麼做的人,除非祂知道自己絕對會從死裡復活並且毫無疑問,所以才敢放心而篤定的,把這麼重要的事情留在自己復活之後來說。所以從這點上來辯證,耶穌不但知道自己會上十字架,會死然後復活,耶穌甚至知道『死』是怎麼一回事,也知道死後的世界(別忘了耶穌死了3天),如果仔細思考就會特別覺得不可思議。

在這裡要給非基督徒一個說明,聖經新約的路加福音作者,叫做路加醫生,也是律師,希臘城市安提阿人。我們知道醫生或律師都是講究實證的人,而且對於細節以及正確性吹毛求疵,因為這種工作會造就這樣的性格。路加不是猶太人,所以他是以一個外邦人非基督徒的角度來寫路加福音,因此在書寫路加福音時必定認真考究了很多人的說法以及尋找證據,要知道路加的時代耶穌已經升天七八十年了,但是當時目擊耶穌死裡復活及升天的人應該還有一些存留,所以路加必定要更加嚴謹的考證才能寫出路加福音,否則以醫生及律師的性格,杜撰及未經考證的事路加是不敢寫進書裡的。這也就間接證明了耶穌復活的事實可能性是相當大的。

當然,對於基督徒的我來說,我當然相信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確據,只是我們仍舊要從理性的角度去思考、去辯證,才不會變成『理所當然的麻痺』,也才能再一次體認死裡復活對人類來說是一個多大的祝福與盼望。

耶穌曾不止一次說過,祂說的話人不信。或許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人都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都不想去辯證與思想,導致讓先入為主的想法麻痺了我們的腦子,世人如此,基督徒又何嘗不是?願我們都當一個用腦子思考的基督徒,誠如我的網誌說的:上帝叫我們不要依賴頭腦,但並沒有叫我們放棄使用頭腦。當一個會理性思考的基督徒,不要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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