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8-20

 

很多朋友對基督徒有誤解,認為基督徒很鴨霸,好像強迫傳福音,感覺很不舒服。大多數的原因在於聖經的真理對非基督徒而言很刺目,排他性很重。尤其在台灣這種感覺特別明顯,因為台灣是泛靈論與偶像神明特別多的國家,以一個不崇拜偶像及泛靈的基督信仰而言,台灣人就是特別排斥。

但是我要請大家將眼光調回來,去看一個事實,就是,聖經~是寫給基督徒看的,聖經的真理是要基督徒遵守的,耶穌基督從來沒說要強迫非基督徒遵守聖經的真理,所以我認為,如果要把基督的道強加在非基督徒身上,那就是一種霸凌,尤其真理不該變成霸凌的工具。

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很簡單,在地上,當別人要你接受某一樣物品也好,觀念也好,你不接受時,就用言語逼迫你接受,或甚至辱罵及用武器或武力威脅你就範,這就是霸凌!早年的伊斯蘭教如此,早年的天主教也是如此,甚至燒當地文字記錄,毀風俗、殺人都時有所聞,這就是非常惡劣的霸凌行為,這不叫傳福音,這是在褻瀆基督。

 

所以~我從不要求別人來符合我的基督徒價值觀,相反的,我們應該要求基督徒去理解別人的價值觀,因為這個世界就是如此,如果每個人都聖潔,今天耶穌也不必上十字架苦刑了!也就不用有末日審判了!基督只要求祂的門徒把福音傳出去讓人聽到,但可沒說要強迫每個聽到的人都歸信,至於信的人如何,不信的人如何,基督徒本於聖經的教導忠實說出就行了,神並沒有給基督徒權柄用聖經去恐嚇世人。當然也沒給你權柄去審判他人。

我當然知道很多基督徒很心焦,原因是認為他們的朋友、家人沒有歸信,特別是當啟示錄記載的預言一件一件應驗,一件一件變成事實。大家都希望自己的朋友、家人、親戚、同事得救,我跟你們一樣,但是對於沒有歸信的朋友,『得救』是不是一件好事都未知可否,我們又怎麼能要求別人來接受你所謂的『拯救』呢?

我以前就說過,得救的前提是,人必須認知到自己有罪,才會想到要認罪,要悔改,然後才會有救恩與重生。一個意識不到自己有罪的人是不可能認罪的,不是嗎?哪怕是你告訴他,他只會覺得你在汙衊、抹黑他,他無法感受到你說的事實,就更無法感受到你希望救他的心,連認罪都不可能,就更別提悔改與重生了。

況且,這個世界早已經充滿太多的聲音,甚至敵基督、假先知紛紛出籠,耶穌不是早就告訴過我們了嗎?基督徒連自己都有很多的罪要對付,如果不從自己先開始,如何去要求他人?基督徒要儆醒自守,門徒的大使命是傳福音沒錯,但傳未必有人聽及相信,人心總是脆弱的,基督徒朋友們,我們不也都是這樣過來的嗎?也給其他人一點時間與機會吧!切記,審判是從神的家開始,要認罪悔改也請從我們自己先開始,常常與基督同行,我們才有機會讓別人因為我們而接受基督。

基督信仰因為太入世,所以有很多基督徒以為要押著別人來信教才叫傳福音,就像當年許多次十字軍東征一樣,拿著劍要人信教,動輒破壞當地文化,甚至殺人,那是最卑劣的示範,我深深不以為然!

神有要你把聖經當劍砍向不信之人嗎?沒有!神有給你權柄說人不信就咒詛他?更沒有,相反的神要求你為你的仇敵禱告,哪怕你有多麼的不想。所以如果你要傳福音,把你對福音的領受應用在生活中、工作中、對待家人、朋友中,表現在你的節制、忍耐、愛心、盼望上,讓自己成為眾人的祝福。當你充滿基督的馨香之氣,自然會吸引人想認識你,想認識耶穌,更會讓你成為神所重用的器皿。

沒錯,神是嚴厲的,審判也是真實的,但神也有慈愛與容忍的一面,不然,以『世上沒有一個義人』的標準下,你覺得你能活到現在嗎?入世,是要我們以基督為榜樣,成為基督的肢體,做的更好,就算被其他人排斥也不放棄公義,被吐口水也堅持持守神的真理,不附從潮流堅持做對的事分別為聖,可不是要你去要求別人公義,或是去吐別人口水吧!

 

我祈禱,這個世界雖然敗壞,仍能看見人性的光輝;雖然太多不平之事,但仍可看見公義的人;雖然有人不願相信基督,但我已盡力,並在他沒看見時為他禱告,願大家都走在光明裡,成為光明之子,奉主耶穌之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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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灘洗滌記憶,聖經中領受真理 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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