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把你的名顯明給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把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現在他們知道,你所賜給我的一切都是從你那裏來的;因為你所賜給我的話,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約翰福音17:6-9
『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藉著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父你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裡面,好讓世人信是你差我來的。』約翰17:20-21
這兩段經文,都是耶穌為門徒以及相信門徒所傳的的人的禱告。大家看到了什麼?簡單來說,基督徒,就是 上帝所賜給耶穌的人。我的意思就是~~不是每個人耶穌都救,耶穌只能救 上帝所賜給他的人。怎樣的人可以確定自己是「耶穌的人」?很簡單,就兩點:
完全相信耶穌基督的人
遵守耶穌所傳的道的人
耶穌基督並不博愛,事實上,【博愛】這兩個字所代表的是:理盲又濫情!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
因為,博愛在這個世界上是根本做不到的幻想。難道耶穌不想做嗎?當然耶穌想做,不過,大部分的人卻不想接受。
我想,我們就不要自欺了吧!先捫心自問,我們對於「實話」可以聽進去多少?願意順服悔改的人又有多少?古人有句成語:忠言逆耳!應該不需要我多做解釋。聖經是一部很有意思的書,它不但寫出真理,寫出 上帝的話,也寫出實話。當我們在看聖經時,您可以看見人性赤裸裸的醜惡,也可以看見 上帝深深的無力、憤怒以及悲傷。所以~如果 上帝的旨意人不會違背,耶穌就不需要上十字架為世人贖罪、就不會有與 上帝為敵的民族、以色列人就不需在曠野流浪、就不會有流血的戰爭、就不需要法律、就不會有奴役、就不會有背叛 上帝的懲罰、就不會被趕出伊甸園。
如果以聖經回推回去,其實會發現一件事,就是整部聖經除了是在說耶穌之外,也是一部人類的墮落史。您可以從舊約發現人對 上帝的背叛,當然也可以在新約發現。人在舊約所做的事,在新約依然在做,不會因為耶穌上了十字架就停止不做,因此,當人不願意認罪、悔改時,博愛的條件就不可能會成立,因為人不可能滿身的罪惡,拒絕悔改,還可以得到聖潔無暇 上帝的愛,這是不可能的。
這樣大家懂了嗎?不是耶穌不願意救所有的人,他都願意為人上十字架而死了,怎麼會不願意救?重點在於大部分的人不願意被救,因為一旦被救,人就不能繼續享受【罪中之樂】了!我用大白話來說,【罪中之樂】就是:在心態上,仇恨、驕傲、忌妒、邪惡;在行為上,酒店、縱情聲色、把帥哥美女當偶像、賺很多錢、賭博(公益彩券也算)、養小三包二奶、開名車住帝寶…..,真正的愛不會讓你犯罪,甚至當你面對誘惑還必須忍耐與禁絕,對於一些已經習慣於犯罪的人來說,這些是讓他們無法忍受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你永遠都無法禁絕人抽菸和酗酒,雖然這些人都知道吸菸與酗酒對自己以及他人的危害,但是因為「上了癮」,就像吸毒,人會無法克制自己犯罪的慾望,不管這個罪大或小。
這就是先知以賽亞說的:『主使他們瞎了眼,使他們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會醫治他們』(約翰12:40)。因為不想被醫治,所以遠離真理,遠離耶穌,遠離愛,寧願陷在罪裡!就好像一個溺水之人,你伸手他卻縮手,如何救?
各位朋友,耶穌願意救你,事實上他為你上十字架,為你流血,為你死。當耶穌滿是傷痕,手掌還有釘痕的手向你伸出時,你是緊緊握住,還是縮手呢?如果你是伸手握住不放,你就會得救,你就會成為「耶穌的人」。當然成為「耶穌的人」不代表你就永遠不會再犯罪了,因為我們生活在地上,難免會因為血氣受到引誘犯錯,你知、我知,耶穌也知,但是,當你被引誘時,會很快的脫離與醒悟,因為聖靈會提醒你,就好像濃霧中的霧燈一樣,使你不會繼續錯下去。一個不會繼續錯下去的人,就有機會回到對,回到 神的愛中。不是嗎?
所以,當下次你聽到有人說博愛時,你可以直覺認定他在說謊,當然,或許你也可以問問自己:我還要繼續錯下去嗎?
